工信部廢止《汽車動力蓄電池行業規范條件》及相關企業目錄
來源:工信部
工業和信息化部6月24日消息,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黨中央、國務院關于轉變政府職能和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的精神,經研究,工信部決定自2019年6月21日起廢止《汽車動力蓄電池行業規范條件》,第一、第二、第三、第四批符合規范條件企業目錄也同時廢止。據了解,這四批企業目錄包含寧德時代、沃特瑪、比亞迪、國軒高科、比克動力等57家企業。
2015年3月,工信部制定發布了《汽車動力蓄電池行業規范條件》,明確了進入該領域的企業需滿足的條件和要求,只有使用了符合《汽車動力蓄電池行業規范條件》企業動力電池的新能源車,才能登上《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》,獲得新能源補貼。
2016年11月,為了對《汽車動力蓄電池行業規范條件》進行更新,工信部又發布了《汽車動力電池行業規范條件(2017年)》(征求意見稿),主要從生產能力、安全要求、研發能力、回收利用等幾個方面對《汽車動力蓄電池行業規范條件》進行了調整和完善。
2017年9月,工信部副部長辛國斌明確表示:“(動力電池產業將)加強行業規范管理,發揮市場主體積極性。后續的行業管理工作重點放在事中事后監管方面,考慮不再通過《汽車動力電池行業規范條件》的方式對企業生產條件和能力提出具體要求。
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
2019年第22號
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黨中央、國務院關于轉變政府職能和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的精神,經研究,我部決定自2019年6月21日起廢止《汽車動力蓄電池行業規范條件》(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15年第22號),第一、第二、第三、第四批符合規范條件企業目錄同時廢止。
特此公告。
工業和信息化部
2019年6月21日